一、申报范围
由公司主办或承办、在湖南召开的多边会议,即与会者来自3个或3个以上国家和地区(不含港澳台)的会议、论坛、研讨会、报告会、交流会等。
国际会议分为重大国际会议和一般性国际会议两大类。
重大国际会议是指外宾人数100以上、会议总人数400以上的社科类国际会议;外宾人数300以上、会议总人数800以上的自然科学类国际会议;涉及重大敏感问题(不论规模大小)的国际会议,或邀请国家领导人和正部级及以上外国政要或前政要的国际会议。重大国际会议须由教育部审核后报请国务院审批。
一般性国际会议是指外宾人数100以下、会议总人数400以下的社科类国际会议,以及外宾人数300以下、会议总人数800以下的自然科学类国际会议。一般性国际会议由省级外事主管部门审批。
注:双边会议一般只需办理校内审批程序(重大双边会议除外),不需向上级部门申报。
二、受理部门
国际交流处
三、申报流程
(一)预报计划
重大国际会议必须提前一年预报计划,逾期不可补报;一般性国际会议须在每年12月预报次年计划。国际会议预报申请应以二级公司(职能部门)为单位提交《谈球吧举办国际会议计划表》。
未纳入预报计划的国际会议原则上不予以受理申报。
注:会议名称不得随意使用“峰会”、“国际论坛”、“世界大会”、“全球大会”、“高层会议”、“首届”等称谓,从严限制国际会议形成固定年会或例会的机制。
(二)正式申报
一般性国际会议须在会议举办前4个月办理校内审批程序并提交正式申报材料;重大国际会议最迟须在会议举办前6个月办理校内审批程序并提交正式申报材料。申报材料包括:
1.校内审批
(1) 哲学社科类会议填写《举办哲学社会科学学术会议、报告会、研讨会、讲座、论坛等活动要点审核表》与《举办哲学社会科学学术会议申请表》(社科处领取);
(2)自科类会议填写《谈球吧学术会议申报表》(科技处领取)。
2.上级主管部门审批
(1)请示函(湘大党字或湘大政字红头文件),须包含会议举办时间、地点、主办单位、协办单位、承办单位、主题、意义、规模、经费总预算等详尽信息;
(2) 若主办、协办、委托承办或经费资助单位为境外国际组织,须提供简介材料,说明该组织中英文全称、成立时间、章程、组织机构、政治背景、对华态度、历次活动及成员组成等情况;
(3)会议日程(详细说明时间、地点、事项);
(4)参会人员名单(姓名、性别、国籍、单位、职务/职称);
(5)经费预算与经费来源。
注:
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申办或承诺举办国际学术会议、不得发布会议通知与邀请函;
未经批准不得在会议召开时擅自更改批件上的会议举办时间和地点。
(三)会后总结
举办单位须在国际会议结束后两周内向国际交流处提交会议总结(纸质版和电子版),主要内容包括:会议名称、时间、地点、主题、举办单位和学术负责人,与会中外宾实到人数及具体名单,收到中、外论文数量,会议论文集出版情况,会议学术水平评价,会议成果及存在的问题、依托或建立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渠道、会议相关照片等。
联系人:向春名
办公地址:职工楼203室
联系电话:59298803
邮箱:xiangcm@xtu.edu.cn